泰安市冬季清潔取暖補貼方案:最高6000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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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辦字〔2021〕34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
泰安市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建設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功能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泰安市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泰安市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建設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和清潔取暖工作的決策部署,構建綠色、節(jié)約、高效、協(xié)調、適用、安全的清潔供暖體系,圓滿完成清潔取暖試點項目確定的目標任務,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2021年清潔取暖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魯建城建字〔2021〕1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1年年內,城區(qū)、縣城完成清潔取暖改造273萬平方米(城區(qū)180萬平方米,縣城93萬平方米),農村地區(qū)完成清潔取暖改造20萬戶;城區(qū)、縣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90.24萬平方米(城區(qū)48.39萬平方米,縣城41.85萬平方米);完成農房能效提升1753戶。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積極穩(wěn)妥推進。堅持政府推動、屬地負責、企業(yè)為主,以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為單位整體推進,農村以平原地區(qū)為主。近三年內列入拆遷計劃、長期無人居住和自愿放棄的住戶暫不實施清潔取暖改造。農村地區(qū)清潔取暖以政府補貼為主,鼓勵企業(yè)以不同形式參與建設,確保群眾在合理范圍內負擔;涉及“一戶多宅”的,原則上按一戶一宅進行補貼,其余住宅由用戶與實施主體協(xié)商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二)堅持因地制宜,科學確定方式。本著“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的原則,立足本地資源稟賦、基礎設施、居民經濟能力等條件,堅持“以電定改、以氣定改”,做到“先立后破”,科學制定多元化清潔取暖改造技術路線。充分利用熱電聯(lián)產、工業(yè)余熱等作為熱源,加快推進供熱管網向農村地區(qū)延伸。在市政供熱管網未覆蓋的區(qū)域優(yōu)先推廣燃氣、電力、地源熱泵、污水源熱泵、生物質鍋爐等區(qū)域集中供熱方式。對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的區(qū)域,實施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太陽能供暖改造,電代煤改造以空氣源熱風機為主。實施農村地區(qū)光伏試點建設,將清潔取暖和清潔能源建設相結合,推動“雙清”暖心工程。
(三)堅持“五個統(tǒng)一”,確保工程質量。結合城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等工作,積極開展既有建筑節(jié)能改造提升工程。對農村地區(qū)分散式清潔取暖工程要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質量、統(tǒng)一施工、統(tǒng)一價格、統(tǒng)一運維,切實保障群眾取暖效果,建設群眾滿意工程。
三、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給予清潔取暖改造定額獎補,連續(xù)支持三年,每年獎補標準為3億元,市級財政三年獎補4億元,剩余資金由各縣(市、區(qū))、功能區(qū)籌措安排。
(一)集中供熱項目。城區(qū)、縣城實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戶,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配套費和取暖費,計入任務但不享受清潔取暖補貼政策;集中供熱向農村地區(qū)延伸的項目,對換熱站、二次管網、戶內暖氣片等設施建設和安裝,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二)區(qū)域集中供熱項目。對農村地區(qū)實施地源熱泵、污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區(qū)域集中供熱項目,依據建設項目的供熱面積,對熱源站、二次管網、戶內暖氣片等設施進行建設和安裝,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25元/平方米;對實施燃氣鍋爐、電鍋爐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區(qū)域集中供熱項目,依據建設項目的供熱面積,對熱源站、二次管網、戶內暖氣片等設施建設和安裝,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20元/平方米。
(三)農村地區(qū)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項目。運行補貼費用由縣級財政承擔。
1.分散式電代煤項目:對電采暖設備和用戶表后線路的購置安裝費用,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2.對燃氣壁掛爐購置安裝及村(社區(qū))內供氣管網等設備建設費用,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3.一戶一表居民電代煤用戶,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電按照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價標準執(zhí)行,居民用戶可自愿選擇執(zhí)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采暖期按照0.2元/千瓦時的標準補貼給用戶,每戶每年最高補貼600元,補貼時間暫定3年。
4.分散式氣代煤用戶,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按照1元/立方米的標準補貼給用戶,每戶每年最高補貼600元,補貼時間暫定3年。
(四)太陽能供暖項目。對取暖設備采購、安裝、維護費用,按照最高6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承擔3000元/戶。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項目。對城區(qū)、縣城建筑和農房能效提升項目,按照省、市建設技術標準,經驗收合格后,分別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積)、66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中央及市級財政分別承擔25元/平方米、2000元/戶。
(六)非營利性公益場所改造項目。學校、幼兒園、衛(wèi)生室、敬老院、村(社區(qū))委會等非營利性公益場所實施清潔取暖改造的,資金由縣(市、區(qū))、功能區(qū)統(tǒng)籌解決,按照供暖面積每120平方米折算1戶的標準計入任務。
四、實施步驟
(一)部署階段。按照目標任務,根據自身實際合理確定清潔取暖改造方式,建立計劃臺賬,明確時間節(jié)點和責任分工,制定完善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
(二)實施階段。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招投標,督促各責任單位加快辦理項目前期手續(xù),確保施工隊伍按時進場施工;為供電、供熱、供氣、設備供應等企業(yè)提供優(yōu)質服務,監(jiān)督、指導其科學編制施工方案,有序組織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安全,9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三)驗收調試階段。按照《山東省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建設驗收和運行管理指南》等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和環(huán)保評估要求,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完成項目運行調試和驗收工作,建立到戶竣工臺賬,整理完善項目檔案資料,并于10月底前完成。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工作專班辦公室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清潔取暖項目竣工資料進行復核,確保順利通過國家考核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工副市長任副組長的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工作專班,負責統(tǒng)籌推進全市清潔取暖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全面負責冬季清潔取暖建設日常工作。實行市級領導包保責任制,每位市級領導至少包保一個縣(市、區(qū))、功能區(qū),明確一個責任部門,推動清潔取暖工作扎實開展。各縣(市、區(qū))政府、功能區(qū)管委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實行領導包保責任制,實現承擔改造任務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全覆蓋,確保清潔取暖工作順利推進。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qū))政府、功能區(qū)管委作為清潔取暖的責任主體,要對項目推進、施工組織、質量安全、竣工驗收等工作全面負責。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清潔取暖改造和運行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嚴格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zhí)行,提高資金撥付效率,確保工程建設、設備購置、運行費用等各項補貼資金撥付及時、到位。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資金保障、規(guī)劃設計、建設審批、征地拆遷、竣工驗收等環(huán)節(jié)開通綠色通道,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安全運行。各縣(市、區(qū))、功能區(qū)要持續(xù)抓好項目工程質量和運行的安全監(jiān)管,切實把冬季清潔取暖安全工作抓緊抓實。充分發(fā)揮村(社區(qū))安全員日常巡查作用,協(xié)助解決村(社區(qū))安全用電用氣問題;建立應急救援保障體系,組織供熱、供氣、供電等企業(yè)與消防部門建立聯(lián)勤聯(lián)動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督導檢查。聘請專業(yè)第三方機構對清潔取暖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指導;市委組織部將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將其列為重點督查事項,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慢、弄虛作假、不能按時完成任務或存在截留、擠占、挪用和虛假冒領補貼資金的,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并對相關縣(市、區(qū))、功能區(qū)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對推進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由市紀委監(jiān)委依規(guī)依紀依法問責處理,確保如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五)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渠道做好安全宣傳,定期對清潔取暖用戶進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戶安全意識,保障用氣、用電安全;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正面引導,展示清潔取暖效果,深化廣大群眾對清潔取暖的認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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