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連續兩年評價不合格將取消試點資格
發表于: 來自:山西晚報
近日,從山西省住建廳獲悉,山西省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清潔取暖試點城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的通知》稱,山西省將進一步推進清潔取暖試點城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山西8個試點城市中,年度評價不合格的將暫停撥付獎勵資金,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將取消試點資格。
推進清潔取暖不僅是環境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試點城市是清潔取暖工作任務的責任主體,2017年以來,山西省8個試點城市改造工作推進緩慢,在四部委根據《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績效評價辦法》對山西開展的評估中,連續兩年未完成改造任務。2020年是清潔取暖工作的交賬年,四部委年度評價不合格的將暫停撥付獎勵資金,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將取消試點資格,扣回獎勵資金。
山西省住建廳要求,各試點市要建立完善改造項目庫、改造技術導則,明確試點節能改造任務完成時限、分年度計劃和推進措施;探索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市場化模式建設運營清潔取暖項目,建立市場化改造的長效機制和市場化綜合改造模式,促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向“政府引導,市場推動”轉變;各市要加強清潔取暖改造項目質量安全管理,嚴格工程投入資金全過程審計監督,嚴格建設管理程序。
山西省住建廳將改造工作納入對各市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對試點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長期無法有效開展工作的市要約談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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