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有序推進老舊電梯更新改造
11月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印發《廣西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4〕26號,以下簡稱《方案》),有序推進住宅老舊電梯等設施設備更新。到2027年底,全區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25%以上,在用設施設備水平明顯提升。
對于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方案》明確,按照《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T7588)和《在用電梯安全評估規范》(GB/T42615)等相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對投入使用時間長、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安全隱患突出、群眾更新意愿強烈的住宅電梯,結合隱患排查或安全風險評估情況進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須滿足經濟適用、安全耐久、運行平穩、綠色環保和通信暢通等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市場監管部門提供老舊電梯數據基礎上,做好老舊電梯調查摸底工作,結合居民意愿,指導推動電梯產權人實施電梯更新改造,有序推動老舊電梯更新改造。
對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方案》明確,?結合推進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適應老齡化需要,堅持政府引導、業主自愿、屬地管理、規范安全的原則,綜合考慮居民意愿、住宅結構條件、使用功能、安全經濟等因素,統籌安排、穩步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做好建筑結構安全性評估,工程施工過程中不能對建筑原結構安全產生不利影響。加強新增設井道、疏散通道等相關構筑物的審批和驗收,電梯加裝前應落實好使用管理、安全維護等責任主體。鼓勵采取平層入戶方式加裝電梯,實現無障礙通行。
在強化金融支持方面,《方案》明確,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對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的貼息支持。用好用足再貸款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符合條件的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支持。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房公積金在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中的作用。支持已售公有住房(不含集資建房)的原購房戶依規提取售房款用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